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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須知

 v 建校宗旨 (Mission Statement)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是一所專為臺商子女設立的學校。為使在陸臺商能兼顧家庭生活及子女教育,本校創辦人陳廷寵先生奔走兩岸,努力促成,最終於2001年8月正式創校,使臺商子女身在大陸也能與臺灣教育無縫接軌
 v 學校環境 (Campus Environment)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位於江蘇省與上海市交界的昆山花橋,校地共有100畝,校園環境綠意盎然,設有教學區、生態園區、宿舍、餐廳、運動場及臺灣文化教育中心等設施。學校周遭生活機能完備,交通接駁便利,在安全及藝文的學習環境下,蘊孕臺商子女快樂學習的天地。
辦學特色 (School Features)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的教育由幼兒園至高中十五年一貫,我們遵循校訓「共創卓越」之精神,透過完整的臺灣教育與升學制度及我校四大教育行動主軸:「厚植公民品格」、「內化英語能力」、「深化科學素」以及「育化美學涵養」,以紮實具體的教育行動,讓孩子透過「親身體驗」和「動手做」的方式,從具象學習進入抽象的邏輯統整,志在培養孩子們的創新能力與團隊精神,也希望孩子們學做世界公民,能利用兩岸教育經驗優勢,面向世界實現理想,進而達到最終「成就孩子,永續華東」之目的。
學生畢業流向 (Graduate Destination)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憑臺灣學測成績可同時申請臺灣及大陸大學,亦可選擇出國留學,升學進路豐富多元。發展迄今,本校畢業生分別進入臺灣、大陸高校及中外知名大學就讀,並於畢業後進入社會,成為各行各業的中堅。華東臺校繼續茁壯,我們會一本初衷,全力讓學校成為在海峽兩岸奮鬥事業的臺灣父母,最堅強的教育後盾。(歷年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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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對象:幼兒園至高中持有臺胞證之學生
洽詢入學報名方式:

來電或郵件諮詢以登記就讀年級

小學-高中報名專線:0512-57776872 ; 郵件諮詢:htbs99@htbs.org.cn,聯絡時間:9:00-16:30
幼兒園報名專線:0512-57776893 ;郵件諮詢:271154352@qq.com,聯絡時間:9:00-16:30


幼兒園報名須知:
1、入學標準:六歲以下,來電或郵件諮詢以登記就讀年級,報名專線:0512-57776893 ; 郵件諮詢:271154352@qq.com,聯絡時間:9:00-16:30
2、開學時需準備的物品:個人用品:牙刷、毛巾、室內鞋、棉被、枕頭及衛生紙,一套備用更換衣物及內衣褲。


小學報名須知:
1、一年級新生:滿6足歲(當學年度計算方式是9月2日至翌年9月1日止)。轉學生:由台灣或大陸小學轉入,須提出轉學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報名專線:0512-57776863 ; 郵件諮詢:htbs99@htbs.org.cn,聯絡時間:9:00-16:30。
2、需準備資料:入小學一年級需交預防接種卡、新生註冊登記表、護照及臺胞証影本、1吋照片2張與2吋照片2張、轉學証明書、學籍資料卡或在校成績証明、原校健康記錄卡。

初中報名須知:
1、初一新生:持當年度小學畢業證書之應屆畢業者。轉學生:由台灣或大陸初中轉入,須提出轉學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報名專線:0512-57776863 聯絡時間:9:00-16:30; 郵件諮詢:htbs99@htbs.org.cn,。
2、需準備資料:新生註冊登記表、護照及臺胞証影本、1吋照片2張與2吋照片2張、轉學証明書、學籍資料卡或在校成績証明、提供在原校時期之服務時數証明、由臺灣學校轉入需繳交生涯輔導記錄手冊。


高中報名須知:

1、高一新生:需依當年度高中簡章作業,應屆畢業生持台灣會考或大陸中考成績申請入學,若無台灣會考或大陸中考成績者需參加本校自辦甄試入學。轉學生:檢附當年度台灣會考或大陸中考成績及在校成績單,提出申請入學(高一上不收轉學生)報名專線:0512-57776863聯絡時間:9:00-16:30 ; 郵件諮詢:htbs99@htbs.org.cn
2、需準備資料:新生註冊登記表、護照及臺胞証影本、1吋照片2張與2吋照片2張、轉學証明書、學籍資料卡或在校成績証明、提供在原校時期之服務時數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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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補助費
(每學期補助新台幣17,500元)


 新生註冊登記表
 

就讀相關說明:
一、住宿說明:
    7年級以上(含7年級)可選擇住宿或通學,九年級至高中規定住校。住宿生需準備個人衣物、盥洗用具、枕頭棉被。提供三餐及宵夜,晚上安排夜間輔導課程。住宿生周五回家,周日晚上返校。

二、交通車:
    本校備有校車,平日校車有昆山線、上海線、太倉線、蘇州線,歡迎多加使用。住宿生有週末(蘇州、上海、昆山、吳江收假)校車。校車詳細路線:https://www.htcs.org.cn/zh_tw/Administration/Office_of_General_Affairs/ofc403

三、用餐方式:
本校設有廚房,為師生烹調營養餐點。全校師生午餐一律在校用餐,代收代辦餐費。幼兒園餐費含早點、午餐及午點。

四、其他設施設備:
    詳見Q&A說明


Q&A
.入學相關問答
Q1.學校招生對象為何?
:本校招收幼兒園至高中持有臺胞證之學生。

Q2.學費如何收?有優待辦法嗎?
:學雜費及相關的收費標準及優惠辦法(三選一優惠及預繳優惠),請參閱【收費標準】。另有臺灣教育補助款每學期補助滿五歲以上(幼兒園至高中)學生新臺幣17,500元,在完成註冊後,換算人民幣發給家長。

Q3.何時參觀學校比較方便?
:可事先電話預約或郵件諮詢,參觀時間:9:00-16:30。預約電話:0512-57776863、郵箱:htbs99@htbs.org.cn。歡迎來電諮詢或郵箱留下連絡方式。

Q4.入學註冊所需準備的資料?
: 教務處-新生註冊登記表、護照及臺胞証影本、1吋照片2張與2吋照片2張、轉學証明書、學籍資料卡或在校成績証明或畢業証書、入小學一年級需交預防接種卡。高中轉學生需先附成績單審查,或經入學考或轉學考。
學務處- 原校健康記錄卡、住宿生準備個人衣物、盥洗用具、枕頭棉被
輔導室-原校輔導資料、初中生需主動提供在原校時期之服務時數証明、由臺灣學校轉入需繳交生涯輔導手冊

Q5.是需要住校或通學?
:本校備有宿舍,九年級至高中規定住校,若須通勤以不影響班級管理為前提,需向導師提出申請。本校備有校車,校車路線可參考每學期最新校車路線。

Q6.校車的狀況及安排如何?
:校車均為昆山政府規定合法旅車業者,並有學生保險。要求校車定期安全檢查及每個座位配備安全帶。每部校車均有隨車老師接送照顧學生,上下學的安全,家長放心易聯繫。

Q7.學雜費是否含用餐,是否需準備餐點及飲水?
:本校設有廚房,為師生烹調營養餐點。全校師生午餐一律在校用餐,單獨收費。幼兒園餐費含早點、午餐及午點。住校生餐費含早中晚及夜宵。每層樓均有飲水機。

Q8.教室是否有空調? 是否有投影設備等?
:教室內有空調及電扇,由班級依需要使用。每間教室皆有電腦、投影設備。

Q9.九下可以轉入嗎?
九年級為義務教育,有缺額可轉入,惟需注意若已過本校報名會考時間,請自行向當年度會考主辦學校個別報名考試。初中轉入生除一般轉學資料外,請主動提供服務時數証明。若從臺灣學校轉入,請帶初中生涯輔導手冊。

Q10.目前在大陸或臺灣的家人如何了解學校訊息?
:要了解本校訊息,可從網站瀏覽最新消息或關注本校微信公眾號,亦歡迎來電洽詢,也可來郵件詢問(htbs99@htbs.org.cn)。臺灣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11號2樓之7設有辦事處(02-8771-0912),若方便可至本校或臺北辦事處參觀瞭解。若公司單位或團體有需要,亦可聯絡,安排至該公司(單位)辦理說明會。

各學部相關問答說明
一、幼兒園 
Q1.幼兒園開學時需準備的物品?
:個人用品:牙刷、毛巾、室內鞋、棉被、枕頭及衛生紙,一套備用更換衣物及內衣褲。

Q2.幼兒園分幾班?
:幼兒園分為中小組(海洋組)及大組(藍天組)。各組皆有一位臺籍導師。另有外教及藝能教師以進行每日美語教學及才藝教學。

Q3.幼兒園上注音符號嗎?
:上臺灣的注音符號課程。另依組別補充三字經及弟子規等文化教材。

Q4.上課時間每日多久?寒暑假有上課嗎?
:週一至週四上午8:30至下午3:45。週五到下午2:50。7月放暑假,8月有才藝課程,詳情請留意幼兒園最新消息。

Q5.幼兒園畢業後可直升本校?
:幼兒園畢業生為優先進入本校小學部,在幼兒園大最後一個月實施幼小銜接教育,讓小朋友對小學生活作息有初步了解及認識,以利順利進入小學階段。

Q6.教育補助款對幼兒園學生是否有補助?
:滿五歲幼兒園學生皆有補助款,目前每學期補助新臺幣17,500元。

二、小學部:
Q1. 每日上課時間?寒暑假有上課嗎?
:週一至週四上午8:30至下午3:45。週五到下午2:50。暑假七月份時有舉辦夏令營、遊學等活動。

Q2.若幼兒園上本地學校,並沒有教注音符號會不會影響學習?
:小學一年級前段有教授注音符號,若是年級較高的轉學生,本校每學期亦會開設注音符號加強班或國數加強班等轉銜教育,以協助學生適應學習。

Q3.學雜費中包括書籍費?
:上課書籍費已包括在內。各班老師亦會自行準備補充教材,需補充教材由各班級處理。

Q4.課程安排和臺灣一致嗎?
:因一至六年級每日整天上課,故相對比臺灣小學上課時數多,在課程安排上,除一般正課外,本校著重英語教學,每日皆有美語課程。另加強ESL課程採分級上課,使ESL各班素質整齊以利整體提升。 綜合活動課時間進行大型學習交流活動,例如:兒童節跳蚤市場、多語文競賽、學習成果發表會、spelling Bee競賽等活動,給予學生更多元的接觸。教學資源課精神著重在孩子發展學習力,培養自主學習的能力,使孩子主動學習、愛學習及會學習的方法。並且能組織表達主題呈現。

Q5.小學升初中是否安排先修課程?
:小學六年級畢業典禮後,本校針對畢業生有安排初中先修課程,協助學生瞭解初中課業。暑假期間會安排升初一暑期輔導課。另各年級亦有暑輔課程。

Q6.請問轉入貴校如何辦理?若要轉回臺灣時該如何?
:從小學一年級至九年級屬義務教育,轉入本校時只要有名額均能入學或轉入,轉回臺灣時亦相同,轉學生需提供轉學資料。

三、初中部
Q1.每日上課時間?寒暑假有上課嗎?:週一至週四上午8:30至下午3:45。放學有二梯次時間,第一梯次下午3:45,第二梯次適合參加課輔或課後才藝課學生,於下午5:25放學。週五上午8:30至下午2:50。逢大陸長假會另擇期補課。暑假時有暑期輔導、返臺授課、英國遊學營及認識台灣夏令營等活動,詳細時間依每學期學校招生活動公告。

Q2.初中會考測驗是否可在此考試?
:本校為臺灣認可學校,目前初中會考在本校設考場,與臺灣同步舉行,以方便學生考試並節省返臺考試之經費,會考成績為申請返臺就讀計分項目或申請直升本校依據。

Q3.針對會考如何計劃課程以提升能力?
:在初中課程及複習安排上,本校已有多年經驗,在師生努力下,近年來皆有優異表現,升入建中、北一女、師大附中、武陵高中、新竹女中、臺中女中、台南一中及高雄女中等校年年皆有。教師教學認真負責,掌握進度及複習重點,教務處細心安排模擬考試等,與臺灣多校同步,讓家長及學生能了解自己的課程和臺北對學生程度相當值,能有明確的參考,適時調整或提升自己的應考步調。且因本校高中升學優勢及優異的升大學表現,不論臺灣的臺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政治大學、台灣師大、臺灣科技大學,或醫學院醫學系等等,或是大陸高校之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上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等等,皆有畢業生就讀,因高中升大學之學測成績可同時申請兩岸三地之大學優勢,近年選擇直升本校高中或免試申請者越來越多。

四、高中部 
Q1.上課時間每日多久? 寒暑假有上課嗎?
:高中生周一至周四正課時間為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35,之後住宿生安排夜輔課程,周五為上午8:30至下午2:50放學。七月份有返臺授課及遊學活動,八月份有暑輔夏令營等。 暑輔課程、重補修學分時間及返臺授課詳細時間依據每學期公告。

Q2.高中入學方式?
:本校高中入學方式分直升、免試申請超額比序及甄試入學。
1.直升以本校初中畢業學生為限,依據學生校內成績、會考成績及品性表現為錄取標準。
2.免試申請超額比序依據會考成績若超過名額則進入比序 或大陸地區中考成績及品性表現為主要標準。
3.甄試入學主要提供無會考成績學生參加本校入學考試;亦可用中考成績申請。

Q3.高中收轉學生?
:本校學生依規定需持有臺胞証。高中依規定採學年學分制,在高中學習年限中需修滿規定學分始得畢業,詳細規定依高中法規及本校教務處辦法。限於以上因素,轉學生基本要求:
* 高一上學期依據高中法規,規定不得招收轉學生
* 先提供當年度會考或中考成績,並附在校成績單以核已修得學分
* 符合條件者依狀況安排面試
* 本校依名額及成績品性錄取
詳細辦法依照本校教務處當學期公布為準。

Q4.高中畢業若要返臺就讀大學可以嗎?
:可以的。本校學制與臺灣一致,高三時報考臺灣學測、可申請台灣的大學、科技大學及其他等。亦可參加分科測驗,可享與臺灣學子一樣的待遇。

Q5.高中畢業若要留在本地就讀大學該如何?
:臺灣學生能用「學測」成績申請大陸的高校,本校學生以此申請到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同濟大學、復旦大學、等等非常之多。另有意報考港澳臺僑生入學考試,本校會安排協助應試準備,幫助學生完成目標。

Q6.若要轉回臺灣時該如何?
:轉回臺灣時需辦理轉學手續,此外提醒您在轉入臺灣的高中前,需先詢問想轉入學校是否有名額及是否要參加該校轉學或插班考才能入學。但已相當便捷,因為若是本地學校轉回臺灣,是要經海基會及海協會認證同等學歷後,再參加臺灣各校舉行的轉學考或插班考。

Q7.就讀貴校的男高中生兵役問題如何處理?
:在本校就讀的高中生若近兵役年齡,同台灣在校高中生,依相關處理規定辦理入出境及緩徵。

 
課程教學相關問答
Q1.學校師資?
:本校聘請臺籍合格教室,擔任導師、專任,使用臺灣正式教材、學制。使用繁體字,運用多媒體等配合教學,俾使發揮完整教學理念及規劃。

Q2.學制及學年,將來出路如何?
:本校為臺灣、大陸兩岸核准學校,從幼兒園、小學、初中至高中完整學制,使臺商子女就學教育銜接順暢。就學期間因父母工作返臺時亦可順利銜接臺灣教育。 本校為初中會考及高中學測考場,與臺灣同步考試。高中畢業出路多元,學測考試成績可申請臺灣的大學之外,亦可申請參加大陸免試招收臺灣學生。另可參加分科測驗及本地港澳台僑考試。我校提供優渥獎學金鼓勵學業成績優秀學生(初中直升高中、本地學校轉入、大學入學獎學金等),詳細辦法請詳閱獎學金辦法

Q3.課程安排如何?
:本校教育精神以提升優質精緻具有競爭力為主軸,重視學生多元發展目標。除原有臺灣正規教育目標外,學校以四軌行動主軸發展課務,即品格教育/英語教育/數理自然教育/藝術素養教育,培養學生世界接軌能力及為未來世界做準備。幼兒園採蒙特梭利教學,另加強英語的部份達成雙語教學目標。每日主題教學研討、各項才藝活動等。小學初中一至八年級英語課皆分級分班上課,使學生在各班能有整齊水準,在適合的程度上學習,重視學生對能力配合及興趣培養,使英語學習自然而然。另積極參加各項校際間語文及數理比賽。高中部以升學名校為努力目標,期待在完整有效的學校引導下及家長全力配合下,使學生努力能有更好的效果,學校教師除白日正課外,另在夜間幫助同學作業指導、問題解答及課程加強,以期學生善用晚間時間及培養良好讀書習慣。

Q4.所用教材為何?
:本校為完整臺灣教育,使用臺灣教學教材。可參考本校教材版本介紹。小學部英文實施適性分組教學,主教材使用Let’s Go,小學部學生安排參加TOEFL Primary 檢測,並搭配英聽、閱讀、口語的教材。初高中引進多益檢測。本校為高中升大學英聽測驗考場。

Q5.住校生活課業上有何安排?是否安排晚間課程?
:住校生活的精神著重在安全、溫馨及有效利用時間充實學業,故住校生一律參加本校夜間輔導課程,小學部著重在課業作業指導及才藝教學;初高中部著重在日間課程加深加廣及考試練習等。

學校硬體設備
Q1.教室環境與臺灣相同嗎?
:本校小學部每間皆為標準示範教室,標準E化教室備有電視大螢幕、電腦、投影機設備等可做多媒體教學。每班設立書櫃方便養成閱讀習慣,也有師生共同佈置的小讀書區或交流區共築溫馨家鄉風格。教室此外有大衣架等可養成良好放置衣物的習慣。初高中相同要求為標準E化教室多媒體教學教室,亦配有空調、冷熱水飲水機。

Q2.學校有操場等運動場地嗎?
:在此一併介紹本校校地,總面積:100畝。
學校可區分為:
教學區,滿足教學所需。如才藝教室:音樂教室、電鋼琴教室美術教室、琴房、藝文中心。如專科教室:自然教室、化學教室、多功能語言教室、電腦教室。
餐廳:每餐現做美味可口、健康均衡、衛生新鮮的餐點提供全校師生每層樓設有飲水機
運動設施:體育館、200公尺標準跑道、籃球場、乒乓球桌、羽球場、鉛球場、足球場…。
宿舍設施:家庭式八人一間、房間內設盥洗衛生間、附空調、衣櫃、鞋櫃、床墊…,讀書小間。
其他設施:有圖書室、電子閱覽室、輔導中心、健康中心。

台商子女赴大陸就學返台後如何銜接?
:根據海基會提供答覆:
台商子女就讀大陸地區初中、小學回台後如欲繼續就讀中小學,依教育相關規定,憑足資證明之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之學區中、小學申請編入適當年級就讀;如係就讀於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則視同台灣本地學校,持該校學籍證逕向戶籍所在地之學區中、小學申請就讀即可。至於台商子女就讀大陸地區高級中學回台後欲就讀公私立高中者,持大陸高級中學成績證明,經大陸公證處公證,並經海基會驗證後,領到同等學力證明書即可報考各校轉學考試;如係就讀於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持該校學籍證件即可報考各校轉學考試。另依現行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所持大陸高中學歷證件,須先經公證、驗證、換發同學力證明書,方可據以參加台灣之大學入學招生;台商子弟如為大陸高中應屆畢業生,可比照台灣地區作法,先行以高三在學證明,報名參加相關招生,惟仍須辦理在學證明驗證。
目前暫不開放大陸專科以上學歷檢覈考試,持大陸專科以上學歷擬返台入學者尚無法處理

相關連接
校 車
校園金榜單
學校重要訊息可至校園新聞、最新消息、重大公告
升學訊息可至升學輔導

 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相關規定

隨著臺海兩岸往來互動日益頻繁,因父母大陸經商舉家到大陸共同生活之需,或個人因素自行選擇至大陸就讀,形成臺灣學子赴大陸學校就讀情形漸漸普遍。陸生三法通過後,配合我教育部採認大陸地區部分大學學歷,除原有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就學規定外,一般未服役男子,於役齡前(18歲前)出境,或役男取得教育部所採認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經核准出境,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1日以後在大陸地區就學之役男,並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亦得赴大陸地區就學,準用在國外就學役男申請再出境規定。

針對役男赴大陸地區就學,依現行相關規定提出以下幾點說明:
  • 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應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5條規定辦理。其就學規定要以:役齡前出境就學,或役男19歲之年11日以後取得教育部所採認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經核准出境,並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得準用在國外就學役男申請再出境規定辦理。但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具備一定條件者,亦得準用再出境規定辦理,赴大陸地區學校就讀。
  •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役齡前(18歲之年1231日以前)出境或依第4條第1項第5款經核准出境,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1日以後在國外就學之役男,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再出境;其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3個月:一、在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歷學校。二、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者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但大學學制超過4年者,每增加1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1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33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1231日止。次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4項規定:役齡前出境或依第4條第1項第6款經核准出境,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1日以後在大陸地區就學之役男,並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準用第1項(申請再出境)及第2項(延期出境)規定辦理。但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於役齡前或19歲徵兵及齡之年11日以後赴大陸地區,並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於屆役齡後申請再出境,應檢附父或母任職證明,並準用第1項及第2項規定辦理。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件,須經大陸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
  • 役齡男子因不合大陸就學規定,或因申請短期出境至大陸地區後,屆期無故未歸或逾期返台,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應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經催告仍未返台接受徵兵處理者,徵兵機關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查明事實並檢具相關證明,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移送法辦。
  • 對於所謂在學役男之「緩徵」問題,依據兵役法第35條規定,其具備緩徵條件者,為台灣「高級中等學校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或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而現行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對於役齡男子「在學緩徵」之相關作業規定,亦僅限於在台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在校之學生,對於至大陸地區或出境國外就學之學生,依法並不適用在學緩徵規定。
  • 役男至大陸地區就學,乃至於大陸學歷承認問題,因涉及兩岸及教育政策,分屬陸委會及教育部主政,且事涉政府政策整體規劃;相關調整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役男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答:
    1. 什麼年齡叫做「役齡男子(役男)」?19歲徵兵及齡如何計算?「兵役年齡(役齡)」又如何計算呢?
答:
  1. 凡年齡屆19歲之年11日起至36歲之年1231日止之男子,依法皆應接受徵兵處理,稱為「役齡男子」,簡稱「役男」。
  2. 徵兵及齡男子,為年齡屆19歲之年11日起之具在臺灣曾設有戶籍之男子。19歲徵兵及齡男子以2024年論,2005年次出生為徵兵及齡男子。(2024年-19歲=2005年次);2025年為2006年次(11日至1231日)出生之役男,以此類推。
  3. 承上例,2005年次11日至1231日出生之役男,於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兵役年齡」一整年時間皆為19歲,以此類推。
    1. 役男至大陸地區就學,要符合什麼規定?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答:
  1. 役男出境赴大陸地區學校就讀,應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第3項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款、第5條第4項規定辦理,役齡前出境或19歲之年11日以後經核准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且合於「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或「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之兵役法令規定。
  2. 一般未服役役男,役齡前或役齡期間出境前往大陸地區就讀,屆19歲徵兵及齡後,因不合大陸就學規定且未能返臺接受徵兵處理者,或因出境大陸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能返臺接受徵兵處理者,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3條等法令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法官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以犯罪情節判刑,最重刑罰科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臺灣男生於役齡前可否到大陸地區? 19歲以後「短期返臺探親」,能不能申請再出境至大陸繼續就學?
答:
  1. 臺灣男生於役齡前(18歲前)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或觀光,因尚無兵役義務,並無入出境之管制問題,全部按照一般國人入出境規定辦理。
  2. 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5條第4規定,役齡前出境在大陸地區就學,合於「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或「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規定之役男,始得申請再出境,繼續就學;役齡前出境在大陸地區就學役男,不合大陸就學規定者,不得赴大陸地區就讀,縱有役齡前(18歲前)在大陸地區就學的事實, 19歲徵兵及齡以後,仍不能以「短期返臺探親」或休假為由,申請再出境至大陸繼續就學。
  3. 「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的臺商條款規定為何? 合於臺商條款規定役男,19歲以後返臺短期探親或假,欲再出境至大陸繼續就學,要提憑哪些證明文件?向哪個機關申請再出境?須延期出境如何辦理?
答:
  1. 役男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之臺商條款規定為: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於役齡前或19歲之年11日以後赴大陸地區,並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
  2. 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臺商及其員工之子,在大陸地區學校就讀,役齡前(18歲之年1231日以前)並無入出境臺灣管制問題;屆役齡短期返臺探親或休假,得準用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申請再出境至大陸繼續就學,需提憑下列證明文件:
    • 臺商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證明以及父或母在大陸地區任職證明。
    • 就讀大陸地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
      此外,在大陸地區製作之文書,應先經大陸當地公證處公證,再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海基會驗證(即兩岸文書驗證手續)。
  1. 申請再出境至大陸地區學校繼續就學,應提憑上述證明文件及護照正本,於返臺後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
  2. 返臺停留期間,與出境在國外就學役男相同,每次不得逾3個月;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再出境者,於其核准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限制內可多次出境。返臺停留期限屆滿,須延期出境,符合規定者(因重病、意外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或因就讀學校尚在連續假期間),檢附就醫醫院診斷書或就讀學校連續假期之相關證明,依規定向移民署辦理,最長不得逾3個月。
  3. 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再出境者,於其核准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限制內可多次出境。但未在國外繼續就學時,應返台履行兵役義務,並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告知其原核准出境就學原因消滅。
    1. 「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的採認學歷規定為何?有何限制?合於採認學歷規定役男,役齡前或19歲後返臺短期探親或假,如屆役齡後欲再出境至大陸繼續就學,要提憑哪些證明文件?向哪個機關申請?須延期出境如何辦理?
答:
      1. 役男出境赴大陸地區就學之採認學歷規定為:役齡前(18歲之年1231日前)出境或役男(19歲之年11日後)取得入學許可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款經核准出境,並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者。
      2. 19歲徵兵及齡之年11日以後曾申請短期出境逾期返臺,學歷採認9993日生效前入學就讀,或就讀醫事相關之學歷者,均與規定不符。
      3. 合於採認學歷規定役男在大陸地區學校就讀,役齡前並無入出境臺灣之管制問題;19歲以後役男申請出境至大陸就學者,須檢附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之入學許可(須註明學校開學日期);屆役齡短期返臺探親或休假,申請再出境至大陸繼續就學,須檢附經海基會驗證、大陸公證處公證於大陸地區就學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第1次申請須註明入學日期)。
      4. 申請出境、再出境至大陸地區學校就學,應提憑上述證明文件及護照正本,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
      5. 延期出境,同Q4&A4(4)辦理。
    1. 父母在大陸工作,為非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員工),或為外商在大陸地區投資公司之員工者,役齡男子可否到大陸地區讀書?在大陸地區就讀外國學校大陸分校之役齡男子,如何適用規定?
答:
      1.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3項規定,父母在大陸工作之役齡男子赴大陸地區就讀,須合於「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的臺商條款規定(請參考Q4&A4)。如父母係在大陸經商或上班,其公司為未經政府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者,或為外商投資之公司者,因非經政府核准即不合臺商條款,故如在大陸地區學校期能合法就讀,應符合「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的採認學歷規定(請參考Q5&A5)。
      2. 役齡前或19歲徵兵及齡之年11日以後出境就學,役男人在大陸讀書即應符合大陸地區就學規定,如有役男在大陸地區就讀外僑學校或外國學校大陸分校等情形,仍應符合上述役男赴大陸地區就學相關規定。
        7.
        役齡前出境在大陸地區就學男子,19歲徵兵及齡後,可否選擇在香港或澳門就讀
答: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3項規定,役齡前出境,於19歲以後在香港或澳門就學之役男,準用「役齡前(19歲以後)在國外就學役男申請再出境」規定辦理。依4條第1項第5經核准於香港或澳門就學者,亦同。上述在香港或澳門就讀之役男,不限定「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身分,其所就讀學校亦無採認學歷之規定
    1. 就讀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屆19歲徵兵及齡在學役男,尚在該等學校就學期間,返臺後可否申請再出境前往大陸地區完成學業?
答:就讀大陸地區經我教育部備案設立之臺商學校(如華東、上海、東莞海)之役齡男子,於該等學校就學期間,返臺後准予檢具經驗證之在學證明及護照正本,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再出境,前往大陸地區繼續完成學業。惟就讀臺商學校畢業後之入出境,應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3項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4項之規定辦理(請參考Q4&A4Q5&A5)。
    1. 出境至大陸地區就讀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華東臺商子女學校、上海臺商子女學校之役男如何申請再出境?
答:出境至大陸地區就讀3所台商子女學校之役男,檢具經驗證之在學證明及護照正本,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經核准後於護照註記頁上核蓋役男出國核准章,3個月內,多次有效。但檢附預計畢業日期文件者,於高中預計畢業日期內,多次有效。最長不得逾24歲當年1231日。
    1. 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之未服役役男,大陸讀書後未返回臺灣,役政單位如何處理?19歲徵兵及齡男子以短期觀光名義申請出境至大陸地區後,逾期未歸者,役政單位如何處理?
答:
      1. 赴大陸地區就學之未服役役男,合於「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或「就讀教育部所採認之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規定者,於19歲徵兵及齡,進行兵籍調查時(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辦理,俟學校畢業或未在學時,依法補行徵集或補行徵兵處理,履行兵役義務;至於役男赴大陸地區就學不符合規定者,移民署不予受理(再)出境之申請,並由戶籍地役政單位確認身分後,按台灣一般役男規定,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2. 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台者,依規定不予受理其(入境之)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役齡男子以短期觀光名義或其他名義申請出境至大陸地區後,屆期無故未歸或逾期返台,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經催告1個月仍未返台者,由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檢具相關證明資料,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移送法辦。(最重刑罰科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1. 何為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答:
      1. 因應募兵制,配合兵役法及徵兵規則修正,凡19942004年次出生之役男,自2013起,經判定為常備役體位者,改徵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
      2. 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之施訓內容,區分為入伍訓及專長訓,合計役期為4個月以內。
    1. 何謂常備兵役現役?
答:因應兵役制度役期調整,2005年次以後之常備役體位役男,自202411日起,回復徵服1年常備兵役現役。
    1. 1994年次至2004年次役男何時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答:19942004年次經判定為常備役體位役男,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時間區分如下:
      1. 高中(職)以下教育程,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者,依訓練流路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之軍事訓
      2. 高中(職)在學學生,應屆畢業而無升學意願者,於畢業以後,再徵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
      3. 國內外(含香港、澳門或大地區)專科以上在學男子有意願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可於在學期間連續二年暑假入營服役。如申請人數超過國防部規劃員額時,將公開抽籤方式決定之。
      4. 未接受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之大專校院學生,於緩徵原因消滅後(如畢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等)再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
    1. 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受理對象及申請方式為何?
答: 1994年次至2004年次之就讀專科以上國內()學校之男子,得於20231016日至1115日至內政部役政司全球資訊網「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https://www.nca.gov.tw/stage/hp2/hp1.aspx)申請連續2年暑假期間,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1. 1994年次至2004年次之役男在大陸地區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對象是否限於教育部所採認155所大學校院?
答: 1994年次至2004年次之役男在大陸地區就讀專科以上學校,不限於教育部所採認大陸地區155所大學校院,可於20231016日上午10時至1115日下午5點提出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惟如申請人數大於公告員額,則抽籤決定錄取。
    1. 已抽籤錄取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徵兵處理程序為何?
答:
      1. 役政單位完成兵籍調查後,將安排接受徵兵檢查,如判定常備役體位者,賦予所申請之軍種兵科。
      2. 入營前10日可接獲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徵集(徵集分別載明1年及第2年暑假期間指定入營時間及地點)
    1. 已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倘無法如期接受訓練時,應如何處理?
答:
      1. 符合申請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條件且連續2年暑假均能接受訓練者,於申請前請審慎考並規劃2024及2025暑假程。
抽籤錄取後,役男如欲放棄,收到徵集令前,可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填寫放棄切結書;如已接獲徵,須符合「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始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辦延期徵集;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者,仍應依徵集指定時地入營,無故未入營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