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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室簡介

人事組長(李家敏)

  1. 擬定或修訂人事管理規章、業務計畫並監督執行。
  2. 分校區、各處室工作手冊、工作執掌彙整。
  3. 辦理組織編制及員額設置事項。
  4. 辦理教師及職員甄選、錄用、續用、離職等行政事項。
  5. 辦理教師及職員任免、遷調、敘薪之擬辦事項。
  6. 辦理教師及職員投保、退保事項。
  7. 教職員工俸給待遇及考核之簽擬事項。
  8. 提報師鐸獎、典範教師及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
  9. 辦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選舉及教師評審委員會選舉。
  10. 辦理教職員工之訓練、進修事項。
  11. 教職員工獎懲案件之核辦事項。
  12. 教職員工差假與出勤管理及呈報事項。
  13. 教職員工申請各項補助費之擬辦事項。
  14. 教職員工自強活動之擬辦事項。
  15. 教職員工保險、退休(職)資遣及撫恤案件之擬辦事項。
  16. 彙報各項人事資料及保管事項,人員現況實時更新。
  17. 有關人事證明文件之核發事項。
  18. 彙編每學期行事曆工作計劃並執行。
  19. 參加定期會議及協調各處室間之人事相關業務。
  20. 擬寫人事相關簽呈、處理公文及發文之事項。
  21. 審核人事業務、計劃、並督導執行。


人事助理(吳青)

  1. 辦理返台機票事務。
  2. 辦理請假及出勤事務。
  3. 公文傳送。
  4. 涉外事項辦理。
  5. 值班事項。
  6. 人事資料登錄、填報、整理。
  7. 福利事項。
  8. 辦理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選舉及教師評審委員會選舉。
  9. 協辦優良教師獎勵、師鐸獎、典範教師評選事宜。
  10. 辦理教職員研習。
  11. 其他交辦人事業務及相關行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