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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20201026修訂 (110學年度適用)
第一條 為獎勵本校學行表現優異之學生特設立本獎助學金實施辦法。第二條 本校成立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申請學生之資格條件。
第三條 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成員為校長、董事會執行長、副校長、家長會會長、各處室主任、捐助人代表、導師代表若干人組成,校長為召集人。
第四條 本校獎助學金種類分為:學業成績優良學生獎學金、升轉入學獎學金、特殊表現優異學生獎學金及熱心教育人士或團體捐獻獎助學金四種。
第五條 學業成績優良學生獎學金之申請:
一、基本條件:
(一)必須在前一學期第一段考之前入學且本學期仍在籍本校學生。
(二)前一學期無曠課紀錄。
(三)前一學期中無記小過〈含〉以上處分。
二、學業成績條件
1.高中學生:
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達八十分以上,德行表現成績在甲等以上。
2.國中、國小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一般學科或七大學習領域成績每班前三
名且綜合表現或日常生活表現甲等以上。名次相同時,參酌順序以下列
各科原始成績(1)國文(2)英文(3)數學等成績依序錄取。
三、申請名額:
(一)每學期國小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每班成績前三名學生。
(二)高中各班成績前五名
四、獎學金金額:(金額人民幣)
四、獎學金金額:(金額人民幣)
學期成績 | 高 中 | 國 中 | 國 小 | 備 註 |
第一名 | 1000元 | 600元 | 550元 | |
第二名 | 800元 | 500元 | 450元 | |
第三名 | 600元 | 400元 | 350元 | |
第四名 | 400元 | |||
第五名 | 300元 |
五、高中部力平獎學金:本校創辦人陳廷寵先生為獎勵高中成績優異學生特設本
獎學金, 高中學期成績85分以上,且德行成績甲等以上者,於次一學期發
給下列獎學金,榮獲此項獎勵學生不得再領取學期前五名獎學金。
獎學金, 高中學期成績85分以上,且德行成績甲等以上者,於次一學期發
給下列獎學金,榮獲此項獎勵學生不得再領取學期前五名獎學金。
學期成績 | 獎金 |
年級第1名 | 25,000元 |
年級第2名 | 23,000元 |
年級第3名 | 22,000元 |
年級第4--6名 | 20,000元 |
年級第7--10名 | 12,000元 |
學期成績平均達85分者 | 6,000元 |
六、獎學金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開列合於規定之學生名單,由教務處註
冊組造冊,提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發給之。
七、學費不包括餐費、住宿費、交通費、課輔費之費用。
第六條 升轉入學獎學金之申請:(金額人民幣,單位元)冊組造冊,提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發給之。
七、學費不包括餐費、住宿費、交通費、課輔費之費用。
一、本校國中部學生升入本校高中者依九年級直升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國中畢業生免試升入本校高中者依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依下表發給。
國中會考成績 | 獎學金 | 說明 |
五科皆A且三科達精熟A++ | 入學獎學金20000元,其餘學期之獎學金申請依說明辦理。 |
1.編入適性班 2.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入學後各學期總成績達85分以上者,依名次發給25,000~6,000元不等獎學金』 3.獎學金於學籍核報後一次領取。 |
五科皆A且二科達精熟A++ | 入學獎學金10000元,其餘學期之獎學金申請依說明辦理。 | |
五科皆A且一科達精熟A++ | 入學獎學金7000元,其餘學期之獎學金申請依說明辦理。 | |
五科皆A | 入學獎學金5000元,其餘學期之獎學金申請依說明辦理。 | |
三科A++ | 入學獎學金5000元,其餘學期之獎學金申請依說明辦理。 |
三、大陸學校畢業以中考績免試入學本校高中就讀者
中考成績 | 獎學金 | 說明 |
依地區中考總分還原成百分制,88分以上(含88分)為申請獎學金標準 | 發給與學費二分之一等額之入學獎學金,其餘學期之獎學金申請依說明辦理。 |
1.編入適性班 2.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入學後各學期總成績達85分以上者,依名次發給25,000~6,000元不等獎學金』 |
以當年度免試入學會考成績依本條第二項標準發給
五、從大陸學校轉入之獎學金
原就讀學校 | 獎學金 | 說明 |
依地區中考總分還原成百分制,88分以上(含88分)為申請獎學金標準 | 發給與學費二分之一等額之入學獎學金,其餘學期之獎學金申請依說明辦理。 |
1.編入適性班 2.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入學後各學期總成績達85分以上者,依名次發給25,000~6,000元不等獎學金』 |
一、參加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優異:
1、四科均達滿級分者發給30000元。
2、四科均達頂標者發給12000元。
3、四科級分和達頂標級分和發給4000元。
4、四科均達前標者發給2000元。
5、四科級分和達前標級分和發給1000元。
6、另單科成績滿級分〈15級分〉,各頒發獎學金人民幣300元。
7、上述獲獎學生應於考後一個月內持成績單向本校註冊組申請(採计國英數A自/國英數B社)。
二、當年度錄取臺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政治大學、台灣師
大、臺灣科技大學,或醫學院醫學系、牙醫系者各頒發獎學金人民幣3000元。
三、當年度錄取大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者頒
發獎學金人民幣3000元。
四、第二項僅能擇一領取,第三項僅能擇一領取,二、三項可兼領。可分別持錄取通
知單或註冊單申請領取。
第八條 特殊表現成績優異學生獎學金之申請:
一、參加校外各項學藝競賽表現成績優異學生:
本校學生對外參加教育主管機關舉辦之各項正式競賽活動且列有名次者依下表發
給獎學金
1、教育主管機關舉辦且有名次者依下表發給獎學金(單位:人民幣元):個人或團體
區 分 | 第 一 名 | 第 二 名 | 第 三 名 | 第 四 名 | 第 五 名 |
國 際 性 | 600 | 550 | 500 | 450 | 400 |
全 國 性 | 500 | 450 | 400 | 350 | 300 |
地 區 性 | 300 | 250 | 200 | 150 | 100 |
- 2、教育主管機關舉辦無名次者(如:特優、優等,金、銀、銅…)或各種等地名次
- 有數名以上者或非教育主管機關舉辦與鼓勵性活動,皆以專案簽核。
- 3、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競賽榮獲得獎者比照前項分別給予獎勵。
- 4、本條獎金須另組專案小組審定之。
- 第九條、第五條、第六條各項獎學金每一學生僅能擇一申請。
- 第十條、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自110學年實施。
華東臺商子女學校2021學年九年級升高一獎學金辦法 20211021
壹、本校九年級學生升入本校高一獎學金
一、依據本校九年級學生之在校成績計算升高一獎學金(以下稱獎學金)。
二、 獎學金基本條件為:
-
- 九年級上學期開學以前進入本校就讀。
- 符合免試入學多元學習、均衡學習之標準,日常生活表現平均達80分以上。
- 在本校就讀期間每學年服務學習達12小時,九年級上學期達6小時。
- 未參加臺灣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者。
- 未曾受記過以上處分。
成百分制後成績×20%(各種考試成績均以100分為總分核算)
本校就讀期間成績計算方式:
1、在本校就讀七、八年級之學期成績平均佔總分20%。
2、九年級上學期三次定期考試及模擬考試之平均成績佔45%。
3、九年級下學期一次定期考試及模擬考試之平均成績佔15%。
4、九年級下學期直升考成績佔20%。
5、九年級上學期轉入本校之學生其直升成績計算以九年級上學期定期考試及模
擬考成績平均佔55%,九年級下學期定期考試及模擬考成績平均佔25%,直升
考成績佔20%。
四、獎學金名額: 依獎學金成績計算前40名。
五、獎學金發放:核定獎學金名單内之學生,於當年度升學本校高中部並辦理註冊
入學者,依名次發給下列獎學金,獎學金於高一第一學期開學後一月内發給,直升
獎學金放棄之名額不遞補。若於高一學籍陳報前辦理離校者應繳回所發之獎金。
名次 | 獎學金 | 名次 | 獎學金 | 說明 | |
1 | 30000元 | 6〜10 | 20000元 |
一、前40名編入適性班。 二、入學後各學期總成績達85分以上者,依名次發給25,000~6,000元不等獎學金』,適性班不限名額,詳參照本校獎學金辦法。 |
|
2 | 30000元 | 11〜15 | 10000元 | ||
3 | 30000元 | 16〜20 | 5000元 | ||
4 | 30000元 | 21〜30 | 2000元 | ||
5 | 30000元 | 31〜40 | 1000元 |
貮、國中會考升學本校高一獎學金
國中會考成績 | 獎學金 | 說明 | |
五科皆為A且三科達精熟A++ | 入學獎學金20000元 |
1.五科皆A或三科A++編入適性班 2.入學後各學期總成績達85分以上者,依名次發給25,000~6,000元不等獎學金』 |
1.高中部成績優良特別獎學金,沒有名額限制。 2.獎學金於學籍核報後一次領取。 |
五科皆為A且二科達精熟A++ | 入學獎學金10000元 | ||
五科皆為A且一科達精熟A++ | 入學獎學金7000元 | ||
五科皆為A | 入學獎學金5000元 | ||
三科A++ | 入學獎學金5000元 |
參、直升入學報到者依第壹、貮項獎學金能擇一擇優領取,非直升報到者依第貮條發給。
肆、本辦法經核定後110學年度九年級學生適用。